中國最早的彩票
中國最早的彩票是清朝光緒二十九年(1903年)在湖北發行的“奏辦湖北簽捐彩票”。目前,收藏家肖之讓收藏有該種彩票。他收藏的彩票為第23期,第5條,全票有10條,總售價為銀6元,每條銀票6角,票的正面為兩條蛟龍出水戲珠圖案,票的上部印有湖北武備學堂,反面印有發行的章程等。

這枚彩票發行的背景是:1901年9月7日淸政府與11國代表簽訂了《辛丑條約》,條約共12款,內容除喪失主權外,中國賠償白銀4.5億兩,分39年還清,年息4厘,本息折合白銀高達9.8億兩,以海關稅、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。條約簽汀后,淸政府分攤給湖北的庚子賠款每年為白銀120萬兩,加上湖廣總督張之洞在湖北推行洋務,需要大量資金,而當時湖北的財政赤字已髙達90余萬兩。面對財政拮據的嚴重困難,籌款問題成為當務之急。1901年初張之洞上奏清政府批準,開始推行增加捐稅的苛政。除“鹽斤加厘稅”、“另抽土藥(國產鴉片)稅”外,1902年2月以后,又在全省城鎮“開辦房捐、鋪捐”和“簽捐”等。“簽捐”即彩票捐。張之洞鑒于漢口彩票市場比較活躍,于1902年12月初倡議試辦簽捐并成立了簽捐所,專營簽捐彩票業務,向湖北全省各州縣分發推銷彩票。奏辦湖北簽捐彩票,是張之洞上奏清政府批準,訂有正式發行章程,由清政府設立簽捐所征收彩票捐,并負責監督發行。